部门简介及工作职责

部门简介及工作职责  

计划财务处为学院院级管理部门。在院长的直接领导下,统一负责开展学院各项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计划统计工作。   

计划财务处工作职责:

一、根据《会计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财务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制度,遵守财经纪律,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学院财务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促进财务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并负责监督检查规定、办法的落实及执行情况。保证学院各项财经活动和财务收支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保证学院各类财产真实、完整。
二、负责编制学院年度综合财务预算,编报财务月报、季报、年度决算报表及上报有关财务统计报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开源节流、增收节支工作,管好、用活各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积极为学院创收,搞好银行合作关系,准确、科学、积极、高效地与银行合作,搞好银行理财业务。 多渠道筹措资金,增强学院办学的经济实力。
三、协助审核学院内各种经济合同 ( 协议 ) ,和学院董事会制定各种经营管理办法、分配方案以及奖金、津贴的发放办法。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管理办法,做好经费报销、工资津贴和奖助贷学金发放等资金结算工作,在院长的领导下对学院各类财产管理实行监督。  
四、办理日常会计业务,按规范化要求做好各种资金的会计核算工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负责编制各种相关财会报表。对各种财务、会计资料进行分析,及时向领导反映情况,提供建设性意见,做好领导的参谋与助手。
五、负责全学院的收费项目、标准的申报、办证事务及收费票据管理;积极收缴学费并对其负责;对全院各类培训应缴费用负责。对利用学院内资产进行创收的项目,按学院有关规定,按时催交。  
六、协助学院资产处、基建办、后勤管理处各项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并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做好学院资产的分类核算及报审工作,编制资产方面的有关报表,保证资产安全。
七、对学院内外一切支付结算往来负责,各种经济业务按照学院规定的审批权限和流程审定后,首先必经计财处处长审核签章后,才能由出纳予以收支处理!对一切不符合财政规定的收支业务应坚决杜绝。
八、 按照税法规定和公积金政策、社会保障政策的要求,做好应税项目的申报和核算工作,及时、足额上交税款和各类费用。
九、负责对财务人员进行业务考核和培训,提高财会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水平。做好会计档案的管理和归档工作;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及计财处处其他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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