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各科室职责范围

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各科室职责范围
㈠机构设置:计财处下设“计划管理科”和“财务及会计核算科”。
㈡人员编制:处长1人、副处长1人、计划科(兼)及财务科科长各1人、总账会计和计划管理员各1人、经费核算会计2人、价税管理和专项资金管理及核算会计1人、出纳员1人,全处定员9人。
㈢各科室职责范围:
计划管理科:负责测算、汇编、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学院年度经营计划和经济发展规划。根据上级和学院要求,及时归集整理填报学院专项财务信息资料。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负责组织编制年度综合财务预算、经费分配方案和年终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财务决算报表,并提供完整准确的财务报表和财务信息,定期向学院汇报财务预算、计划执行情况,提出管理措施。
2、负责整理汇总院属各部门上报的基本建设工程、设备更新购置和维修工程的申请报告,结合学院现有资产状况和年度资金情况,做好全院资金的调度工作。通过实际调研,提出计划草案,报请院长办公会和院董事会审定。
3、根据审定结果起草和下达学院年度基本建设工程、设备更新购置和维修工程计划。在计划实施过程中及时了解计划执行情况,根据授权下达各项年度调整计划。参与已完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4、承办院领导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
财务及会计核算科:负责全院各项经费(包括正常办学的公用经费和教科研经费、工会经费等专项经费)以及由安徽省财政厅做为“省级部门预算单位”管理的《淮南煤矿基本建设技工学校》各项经费的会计核算和资金及资产管理,及时提供详实准确的会计核算基础信息,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组织各项会计核算,做好各种报销工作。
2、按照学校承包管理办法,做好各院系、部门的经费提成和结算工作,严格对计划、预算的执行实行监督和检查。
3、做好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工作,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审计处对基建财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4、认真做好工会经费等其它专项费用的核算工作,认真审核发生的各项业务,做到手续完备,准确无误。
5、负责处理历年往来账项,定期清查账目,对特殊情况和多年遗留的待清理款项,要分别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6、负责并组织全校的学生收费工作,对全校的各种收费进行管理、申报、检查、监督和管理。负责完善学生收费管理制度,定期提供系部学生缴费情况,并及时清欠。
7、负责校内货币资金收支、结算、融通和对外资金收付业务及基建技校国库支付中心资金计划的申报和使用。
8、掌握财务收支动态,研究上级各项政策和法规,开展财务分析,监督各项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检查分析资金运行效果,积极拓展资金渠道,开展增收节支工作,合理调度资金。参与学院重大经济问题的决策和经济合同的签订,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协同有关部门制定各种奖惩制度。及时提供各种经济信息,为学院制定切实可行的经济政策做好参谋。
9、负责全院财务管理工作,积极贯彻和严格执行《会计法》以及其它有关财经法规,负责学院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核算办法的制定、实施和监管。积极维护财经秩序。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合理运作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0、负责全院固定资产的核算与管理,定期核对账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实物资产的盘查、核对,以及固定资产的报废鉴定工作。
11、负责税务和物价申报审批管理,对各种有价证券、收费票证的规范使用及收发存全权负责监管。
12、负责财会档案的整理立卷、归档、以及销毁工作。
13、负责全处计算机系统维护和管理工作。积极推进会计电算化和财务管理信息化,适应现代化财务管理要求。
14、负责组织财务人员和基层经管员的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财会人员工作技能和专业理论水平。
15、 承办院领导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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